据宝鸡市医疗保障局消息宝鸡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政策有调整
1.我市参保的城乡居民及城镇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由现行的300元调整至200元。
2.学生儿童(含大学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由现行的150元调整至100元。
3.大学生门诊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支付限额由现行的80元调整至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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