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扶风县林业局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工作任务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情况
六、“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林业、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方针、政策,制订林业和草原发展及其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相
关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2.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绿色宝鸡”建设中各项绿化治理工程。指导林木种苗基地建设和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等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的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组织制订林地、湿地开发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国家和地方公益林划定及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运
输。管理县属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开发利用等监管工作。负责由国务院、省市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林业、草原行政执法工作。
4.负责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制订防沙治沙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
5.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天然林资源。指导开展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治、检疫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及进出县境。组织 开展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建立种质资源库,选育推广良种。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6.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提出新建、调整的初审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改革。制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制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工作。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组织开展退耕还林(草)工作。
8.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制订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山区综合开发。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森林公园建设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森林旅游管理。
10.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相关要求。贯彻落实国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指导督促县属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巡查巡护、火源管理、监测预警、设施建设等防火工作。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2. 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国有资产、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参与制订林业、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林业和草原投资规模、方向及中央、省级、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编制林业和草原年度生产计划和投资建议计划,组织、申报、审核、管理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林业重点工程资金。
13. 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办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合作。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5. 职能转变。县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国家公园体制。
(二)机构设置:
扶风县林业局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是县财政一级预算管理的正科级行政单位。
内设2个股室包括:办公室、业务股。
下属单位包括:扶风县林业站、扶风县中心苗圃、扶风县七星河国家湿地公园、扶风县林政管理所。
二、工作任务
(一)持续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对标对表,强优势、补短板,在增绿、护绿上再添措施,再下功夫,力争2025年省级森林城市创建一次成功。
(二)持续推深做实林长制。充分发挥总林长、各级林长示范带动作用,落细落实林长制各项措施,推动形成各级林长牵头、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治理机制,以林长制促进建成省级森林城市、绿化美化、森林防火、林业产业发展等重点任务高质量建设。
(三)持续加强高质量项目建设。一是持续推进森林质量提升工程,森林抚育间伐1万亩、低效林改造1万亩。二是对绛帐侯家村、双庙村的渭河北坡、法门镇景区南环路、农林村等重点路段进行绿化提升改造,绿化面积532亩。三是对国省道重点路段实施种花种草2800亩。
(四)持续推进镇村绿化美化。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高标准完成镇村道路绿化160公里,植树8万株。重点支持示范村绿化美化提升,高质量建设10个“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示范村。建设1-2个绿化美化示范村和2条—3条条绿化美化示范路(总里程不低于20公里)。
(五)持续实施河流湿地绿化景观提升。对湿地公园园区道路、水域进行绿化美化全面提升,提升长度6公里,绿化面积380亩。持续打造特色景观花园,在公园两岸打造林带花海,绿化美化200亩。
(六)持续加强资源保护管理。严格执行林地定额和采伐限额制度,严肃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禁止违规占用湿地和破坏湿地生态功能的行为,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严格管控野外用火,严防有害生物防控,确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守住生态红线底线。
三、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当年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3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拟变动情况 |
1 |
扶风县林业局(机关) |
|
2 |
扶风县中心苗圃 |
|
3 |
扶风县林业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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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扶风县七星河国家湿地公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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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上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48人;实有人员47人,其中行政5人、事业4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3人。已全部移交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管理。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本部门当年预算收入1064.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4.8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较上年减少762.64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在编人员减少,专项资金预算减少;本部门当年预算支出1064.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64.8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762.64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在编人员减少,专项资金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64.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4.8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较上年减少762.6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有所减少,预算科目调整,专项资金预算减少;本部门当年预算支出1064.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64.8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762.6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有所减少,预算科目调整,专项资金预算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64.87万元,较上年减少762.6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有所减少,预算科目调整,专项资金预算减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4.87万元,其中: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65.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27万元,较上年增加0.46万元,原因是机关及二级单位在编人员有所减少,机关人员工资增加;
(2)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99)5.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5万元,较上年增加0.04万元,原因是机关及二级单位在编人员有所减少;
(3)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2.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9万元,较上年减少1.17万元,原因是机关在编人员有所减少;
(4)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02)16.35万元,中人员经费16.35万元,较上年减少2.21万元,原因是二级单位在编人员有所减少;
(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0.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0.81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6)行政运行(2130201)62.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8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25万元,较上年减少24.33万元,原因机关在编人员有所减少,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7)事业机构(2130204)400.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5.3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5万元,较上年增加28.13万元,原因是二级单位2025年增加新招录人员,日常公用支出有所增加;
(8)森林资源培育(2130205)15.8万元,其中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5.8万元,较上年增加13.3万元,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专项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9)森林资源管理(2130207)7万元,其中专项业务经费支出7万元,较上年增加4.5万元,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专项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10)生态保护(2110401)258万元,其中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58万元,较上年增加258万元,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专项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11)森林管护(2110501)67.24万元,其中专项业务经费支出67.24万元,较上年增加67.24万元,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专项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12)森林草原防灾减灾(2130234)5万元,其中专项业务经费支出5万元,较上年增加5万元,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专项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13)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2130238)110万元,其中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10万元,较上年增加,110万元,原因预算科目调整,专项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14)住房公积金(2210201)48.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61万元,较上年增加0.34万元,原因是机关及二级单位在编人员有所减少,二级单位2025年增加新招录人员。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4.87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574.27万元,较上年增加3.8万元,原因是机关及二级单位在编人员有所减少,二级单位2025年增加新招录人员;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32.51万元,较上年增加52.56万元,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二级单位2025年增加新招录人员;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5.05万元,较上年减少30.04万元,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
资本性支出(310)353.04万元,较上年减少788.96万元,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专项资金预算减少。
(2)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4.87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71.95万元,较上年减少28.84万元,原因是机关在编人员有所减少;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7.51万元,较上年减少2.46万元,原因是预算科目有所调整,专项业务经费减少;
其他资本性支出(503)332.24万元,较上年增加332.24万元,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专项经费增加;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627.32万元,较上年减少87.66万元,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二级单位2025年增加新招录人员;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506)20.8万元,较上年减少1121.2万元,原因是预算科目有所调整;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9)5.05万元,较上年减少30.04万元,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其他情况
六、“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55万元,较上年增加0.31万元(25%)2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林政所撤销,其公车划拨林业局编制。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0;公务接待费费0.55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较上年增加0.31万元(3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林政所撤销,其公车划拨林业局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单位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培训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上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当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九、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27.51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当年公用经费预算安排18.25万元,较上年减少1.0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在编人员有所减少,预算科目有所调整。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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